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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6月1日起,农村这项新规实施,农民不用交这笔费用了

    信息发布者:dxczsa
    2018-05-09 10:11:08    来源:笔耕三农事   转载

    最近几年,国家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农村农业全面发展,在农村地区启动了几轮的道路建设工程,随着各项工程的启动,农村的公路相比之前都有较大改变,然而在道路修建过程中,一般情况下都会向村民们筹集修路的费用,道路完工后,由于偷工减料、监管不力等因素,许多农村道路修建没几年就破烂不堪,而且这种现象不是说只有个别农村才有,在全国许多地区都很常见。



    去年,国家就提出了要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近日,国家交通部为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精神,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发布了2018年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并且规定这项办法在6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就提及到农村道路建设资金的问题,这也意味着从今年的六月一日开始,农民朋友不需要再交公路建设这笔费用,如果有人找你筹集资金,你可以拒绝,也可以不交,早知道不吃亏。



    根据《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必须按照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朋友负担,不得损害农民的利益,同时也规定不准任何人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此外还规定农村公路建设不能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的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

    从《办法》中的规定中可以确定说从今年开始,农村建设公路,农民将不用再缴纳修路的费用,如果有人强制收取,可以举报。



    另外,在办法中也提及到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其中明确指出,农村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当设定质量保证金和保修期限,重点农村公路保修期限在3年,一般的农村公路保修期在2年,具体的期限由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双方在合同上约定,自项目交工验收开始计算,此外对于农村公路质量保金将采取两种方式,第一是从建设项目资金中预留,第二是以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如果道路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将由施工单位修复。这样一来,农民朋友的出行就有更大保障了,道路质量问题也能得到解决,修建好的公路后期有问题,农民朋友也有人找,道路也有人管,也不用再担心修建好的公路会有坑坑洼洼的问题。

    而关于工程款拖欠问题,《办法》中也做出了相关的规定,以后农村的项目承接单位也不用再担心工程款的问题。



    如今,离办法实施只剩下二十二天,如果在这期间有修建公路的农村,村民在集资时候千万不要交了,不然吃亏是自己,国家既然已经发话,大家也可以断然拒绝。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欢迎评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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